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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楚韵·清风”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部门: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适应融媒体时代宣传要求,进一步丰富清廉文化网络宣传阵地,以鲜活的传播形式提升清廉文化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开展“楚韵·清风”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楚韵·清风”微视频征集评选,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楚韵·清风

二、征集作品内容及形式

1.围绕在新的赶考路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打造“好正实优”省份创作的公益广告。

2.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奋战在监督执纪一线,反映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传播廉明、廉洁、廉能的清风正气创作的微视频。

3.围绕推进清廉湖北建设,反映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的生动实践,讲好清廉湖北建设故事创作的微视频。

4.围绕弘扬清廉理念,反映各地深入挖掘湖北红色资源和荆楚文化中的清廉元素,生动阐释红廉文化、孝廉文化等体现本地清廉文化特色理念创作的微视频。

5.围绕宣传勤廉人物典型,反映先进人物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恪守为民服务的清明本色、传承优良家风家教等创作的微视频。

6.围绕建好用好廉政教育阵地,反映各地不断丰富和创新方式手段,精心打造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创作的微视频。

7.围绕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讲述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和经验创作的微视频。

8.其他反映清廉城市、清廉历史人物或以景、物、事、情展示清廉文化内涵,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经典传承释廉讲廉的创意微视频。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2.作品短小精悍、表现力强,时长不超过3分钟。作品技术参数:MP4视频格式,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25帧速率。

3.征集作品为2021年创作的微视频产品,已在学习强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省纪委监委网站、长江云等媒体平台刊发的微视频产品均可以参评。

四、报送方式

选送作品经各基层党组织筛选审定后,于 2月24日之前将微视频与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授权确认书(见附件2)打包发送至邮箱:2419451604@qq.com,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13659859918。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报送单位+作品名称+2021“楚韵·清风”。

五、奖项设置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若干;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个。

2.学校对获奖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湖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参加评审表彰。


  附件:

  1.“楚韵·清风”微视频征集评选展播活动报名表

  2.授权确认书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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