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新媒体平台在校园思想引领、文化传承、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对全校新媒体平台进行报备登记。
一、备案对象
以校内各单位、科研平台和学生组织名义注册或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名称及标志含“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院”“武体”及学校校徽等标识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师生以个人名义注册、运营管理,用于发布涉及学校或基层单位新闻、信息的新媒体平台。(新媒体平台主要包含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抖音、快手、bilibili等)。
二、备案方式
4月1日前将《武汉体育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见附件)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01),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110654493@qq.com。
三、备案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新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各新媒体平台主管领导必须由各二级单位领导担任,新媒体平台负责人必须由本单位教职工担任;账号或后台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的,需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妍珏;联系电话:87191153。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