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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常务理事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6-04-01 部门: 阅读次数:

2016年3月30日—31日,2016年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常务理事会在我校召开。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司长蒋志学、教育处处长隆胜军,武汉体育学院副院长张飙,天津体育学院副院长刘志云,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等8家常务理事单位竞训处、教务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四家企业代表等3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处处长隆胜军主持。

会议讨论了2016-2019周期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两赛两会”的具体承办单位,确定2016年上半年篮球锦标赛由山东体育学院承办,下半年足球锦标赛由武汉体育学院承办;讨论了全国体育院校竞赛联合会章程(草案)和全国体育院校竞赛管理办法(草案);讨论并通过了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听取并商议了各个企业与协作会合作的基本方案。同时,会议决定2016-2019周期协作会秘书长由协作会主席单位武汉体育学院竞赛与场馆中心主任程序担任。

武汉体育学院副院长张飙代表主席单位讲话,指出协作会应更好地服务体育人才培养,提升体育学院作为专业院校的竞技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塑造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赛事品牌,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天津体育学院副院长刘志云表示,将积极支持协作会各项工作,提出协作会应加强机制体制改革、迎合体育发展的主旋律。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司长蒋志学对新周期协作会的工作和发展作重要指示:第一、新一届常务理事单位要认清自身工作职责;第二、各单位要积极承担协作会赛事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打造品牌赛事;第三、各个企业要积极参与赛事工作,调动企业资源,实现校企共赢;第四、协作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化进程,继续推进“一校一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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